2017年12月27日下午,武陟县交通运输局和武陟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翟长征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保峰、党委委员王四新、交通执法所所长范祖温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由县交通、公安两部门在武陟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行动,重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路域及客运市场。
然而,焦作一位车主向人民交通投诉称:“2018年1月12号早上五点半左右,我司机范勇刚驾驶豫HG7988(挂车号豫HP709)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正常行驶。不知道啥原因,武陟县交通执法车突然从武陟三阳乡辖区开始追车,一直追到104国道龙源镇古徐店,前后大概追我的货车十五至二十公里左右,前面两辆交通执法车,后面有两辆交通执法车。突然前面的两辆交通执法车故意急踩刹车,司机范勇刚也紧急制动刹车,可是后面两个交通执法车因为来不来及刹车,致使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HOK150的执法车追尾半挂车。停车后,车上下来的交通执法人员一直威胁恐吓辱骂我的司机,还动手砸了半挂车玻璃,接着交通执法人员又恶人先告状打电话报案,最后把我的司机范勇刚带到武陟县龙源派出所”。
当天夜里十点武陟县公安局以“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司机刑事拘留。车主认为这事很不公平,当地执法部门相互庇护,有违司法公正,真正承担这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该是交通局。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武陟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单独上路执法本身已经违规,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二是交通执法人员在公路上任意拦截围堵正常行驶货车,本来就是严重交通隐患,然后故意踩急刹车想逼停货车造成了执法车追尾的恶果。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处罚时,应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申明执法检查依据和理由等;《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源头监管是其主责。
可是,武陟县交通执法人员却公然违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两部委的工作要求,胡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犯法,这样的任性执法让参加武陟县交通运输局和武陟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们情何以堪,同时也给武陟县整个交通系统抹了黑。对此事件的进展情况,人民交通杂志将持续关注,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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