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远州)修订版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1月9日通过武汉市人大审议。该条例明确规定,非法填湖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巨额罚款;湖泊保护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护湖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已实施12年,本次修订后对武汉166个湖泊的保护措施更细,对破坏湖泊环境行为处罚更严。新规明确,在湖泊水域范围内,禁止建设除防洪、生态保护、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