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震
经过两级法院3次开庭审理,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6家企业的环境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庭审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多家媒体做了大量报道。虽然网上很热闹,但庭审时,并非如想像的那样观者如堵、听者如云。
这场公开审理、备受关注的天价赔偿环境公益诉讼案,旁听者寥寥,令人遗憾。环境公益诉讼的庭审大厅,是环境教育的极好课堂。而现实中,这个课堂却没有被充分地发挥作用,好资源被白白浪费了。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关心这件事的人不多。然而,事实也许并非如此。旁听庭审的人员之所以很少,笔者认为,原因可能在于许多人不掌握获取庭审信息的渠道、不知道庭审的时间安排、不知道如何报名旁听庭审。包括许多关心和关注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工作者、环保专家、法律专家和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随着近几十年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欠账的累积效应日趋显现,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环境问题已由局部的、影响私人利益的问题,发展成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潜藏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一种影响广泛的重大社会问题,一种影响到民族生存、国家安全的政治问题。环境问题正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也越来越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参与进来。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专设了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环境公益诉讼,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顺应法治时代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融合到环境公益诉讼之中。借力环境公益诉讼,推动环境法治进步,是大势所趋。许多关心环保、热心公益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社会人士也希望能参加到环境公益诉讼活动中来。而敞开环境公益诉讼庭审的大门,为公众旁听庭审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公众旁听庭审,是一项无须费力、顺手可为的工作。
鉴于此,笔者认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应从让更多的公众旁听庭审开始。
环境公益诉讼的庭审是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知识和强化企业家与公众环保社会责任的生动课堂。直接旁听庭审,具有多重收益。通过旁听庭审,可以结合案例加深对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理解,明白怎么样叫守法、怎么样叫违法;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公众如何参与环境保护、如何监督企业、如何监督政府;可以学习如何提起和开展环境公益起诉。从某种角度说,旁听庭审是一种生动、形象、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现场培训,从而有效破解环境公益诉讼中没人诉、不愿诉、不敢诉、不会诉等问题,进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三大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笔者看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时,有关部门尤其应为以下6类人员前往旁听创造条件。一是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人员。二是环保社会组织人员,这类人群是潜在的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三是环保界、法律界专家学者。四是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负责人及其环保从业人员。五是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具有重要作用的新闻和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六是高校的环保社团人员。
敞开环境公益诉讼庭审的大门,引导6类人员及其他热心环境保护的普通公众旁听庭审,必须畅通庭审信息的获取渠道。目前只有法院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开庭公告,法院庭审信息的发布渠道比较单一。
在我国,公众往往对法院有一种敬畏、神秘与疏离之感,公众对法院的官网的关注度并不高。而且法院在官网发布的开庭公告数量非常大,不便了解与查询,这就使得许多公众不易了解环境公益诉讼庭审的开庭信息。为此,笔者建议,法院有必要在官网发布开庭公告的同时,开辟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方式。如在法庭附近设置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信息等。同时,环境公益诉讼开庭的信息,也可以在相关环保部门的网站上发布,以扩大受众面。必要时,法院与环保部门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公众前往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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