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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气候变化重要节点 联合国气候谈判迎大考

      2015年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又一个重要节点。按计划,一项新的全球协议将于年底在法国首都巴黎达成,成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依据。

      围绕这份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190多个缔约方已进行了近3年的交流和磋商。虽然各方仍未完全消除分歧,但随着最后期限临近,协议雏形已越来越清晰。

      重要协议

      越来越多证据表明,人类活动是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如果各国不采取有力度的管控措施和有效的国际合作,地球环境和人类生活将受到严重威胁。

      按照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决议,新协议将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于《公约》所有缔约方,在2015年年底的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于2020年生效。

      目前,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强制性量化安排的协议只有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其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这意味着,能否在巴黎达成新协议将直接影响2020年后全球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分歧不小

      从2012年5月开启谈判至今,《公约》各缔约方已围绕新协议开展了10轮磋商。随着交流深入,各方共识逐渐凝聚,但各方、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依然有难以消弭的分歧。

      回顾过去近3年的谈判历程,分歧主要集中在减排责任的分配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等问题上。

      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对全球变暖负有历史责任,必须无条件地带头进行绝对量减排;而发展中国家仍然面临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等挑战,只能在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前提下开展灵活多样的减排行动。

      发达国家则说,各国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实力对比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协议应反映这些变化,在减排责任上不能再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此外,各方在资金来源、部分协议要素的法律约束力、对各国行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等问题上也没有达成一致。

      繁忙年份

      面对分歧,2015年将成为联合国气候谈判进程中又一个繁忙的年份:

      2月8日至13日,今年第一轮气候谈判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以落实利马大会成果,为5月前达成新协议谈判案文作准备。

      3月底前,一些国家将公布其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

      6月3日至14日,今年第二轮气候谈判将在德国波恩举行。

      6月29日,气候谈判高级别会议在美国纽约举行,为谈判注入政治动力。

      11月前,联合国将发布报告,公布各国“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对控制全球变暖的总和效果。

      11月30日至12月11日,巴黎气候大会召开,新协议谈判迎来最后大考。

      分析人士认为,欧盟、中国和美国在2014年先后公布量化减排计划,绿色气候基金获得超过100亿美元注资承诺,这些都为2015年气候谈判注入信心和动力。可以预计,更多国家会以中美欧为标杆,提出有力度的行动目标,帮助巴黎大会达成新的气候协议。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判断,重要国家已作出减排和向低碳方向转型的承诺,取得最高政治层共识。尽管目前围绕新协议尚有诸多细节需要探讨,但大势已定。

      可能选项

      利马大会闭幕时,大会主席、秘鲁环境部长曼努埃尔·普尔加·比达尔说,各方代表离开利马时,已经看到了巴黎新协议的更清晰图景。《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说,各方带着一系列积极信号走向巴黎。

      根据“利马气候行动倡议”,巴黎新协议可能提出全球减排的总体目标,如2020年全球达到碳排放峰值、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2010年低40%至70%、2100年接近二氧化碳零排放。

      协议还有望将绿色气候基金作为其主要金融实体,要求发达国家从2020年起每年以其国内生产总值1%的规模向该基金注资。

      此外,新协议可能要求各方定期提出或更新行动承诺,周期为5年或10年,协议本身的有效期可能是10年、20年、30年、80年或无限期。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表示,各国在利马展现出最大灵活性,使利马大会取得成功,为巴黎大会奠定良好基础。在2015年,各国需要展现出更多灵活性、信心和雄心,确保巴黎大会成功。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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