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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益阳回应"交警使用山寨测速仪"

    对益阳市民徐真建测速的那款雷达测速仪,铭牌上的“生产厂家”否认系其生产。

    1月8日晚10时42分,湖南益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今日有关益阳交警测速仪执法的报道,益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认真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1、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公安局纪检组长任组长,对报道中提及的设备采购、测速执法等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民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一定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目前,徐真建行政诉讼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公安机关将尊重法院判决。

    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以《湖南益阳交警用“山寨”测速仪执法,称有检定证书责任不在己》为题报道,湖南益阳市民徐真建因开车超速被罚款扣分,不服告到法院。随着证据提交和后续调查,他发现,这台用于交警执法取证、自2013年以来一直使用的雷达测速仪是“山寨”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执法部门发函确认,当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销售过该雷达测速仪,也未与益阳交警部门有过业务往来。

    1月4日,益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向澎湃新闻承认,他们使用了没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雷达测速仪,但该雷达测速仪获得了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湖南省计量院”)的检定证书,“‘山寨’也好,‘三无’也好,责任不在我们”。

    1月5日,湖南省计量院相关人士称,他们只是个技术机构,仅对出具的数据负责,厂家是否“山寨”,他们没有核验义务,“而这样一台设备能否用来执法,由交警他们自己控制。”院方人士称,益阳交警部门每年有四五台该款雷达测速仪通过了检定。

    当地政府采购部门人士称:“不可能去对购买物品鉴定真伪质量,没有合格厂家生产的产品本身不能进入政府采购,买来冒牌产品,由采购人自己承担。好比消费者买了质量不好的车,交警给负责吗?”

    益阳市质监局的答复则显示,该雷达测速仪没有按有关规定备案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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