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舆情

    营销套路深背后存隐患 "网红"产品应真红

    有人这么评价网红店,“不是在消费,而是在社交”。这样的心态,让商品品质往往退居其次。

    随着社交媒体进入前所未有的活跃期,从社交媒体圈子关注和购买“网红”产品早已成为潮流。不过,社交媒体并没有筛选机制,使得良莠不齐的“网红”产品一同涌现出来。如何辨别真假“网红”产品?又该如何进行监管和引导?这考验着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的智慧。

    火热背后存隐患

    最近,25岁的小吴愁眉不展,他感觉女友对“网红”产品着了魔——天天网购各种“网红”零食、衣服、护肤品,外出吃饭喝水要去“网红”店,在家下厨也要参照“网红”食谱做。虽然有点极端,不过,小吴女友对“网红”产品依赖也从侧面反映出当下流行的一种生活方式。

    何为“网红”产品?有专家认为,“网红”产品不局限于一种物品,还可能是一个人、或事件或商品。比如,景区、餐厅、游乐园、特色小镇等借由某一热门话题进行炒作,就可以将自己打造成“网红”产品。网络红人和网络爆品都属于“网红”产品,它们先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变现。

    有机构估计,2016年“网红经济”规模已经比中国电影票房高出15%,今年可能超过1000亿元。火热的“网红经济”的另一面,却是因部分“网红”产品失信带来的诚信危机。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上半年消费诉求情况分析》称,在该省上半年受理的消费投诉和举报中,有近1/6与“网红”产品相关,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直播内容夸大宣传、质量问题、商标侵权、成交量作假等问题。浙江省这份分析报告所反映出的问题,在整个“网红经济”中并不少见。

    “网红”营销套路深

    有媒体报道,为了打造“网红”产品,推手们真是脑洞大开:线上花钱刷“赞”,线下雇人在门店排长队,夸大产品的功能;虚构各种奇葩的荣誉,自抬身价;合成加盟代理商“喜提车房”之类的照片,虚假炫富。有些营销手段已经涉及到违反广告法。

    一位自媒体人日前爆料称,生活方式类的博主如旅游、美妆、时尚等,数据造假非常普遍。在中国时尚类榜单50强的博主中,至少11位博主的数据存疑。

    此外,“好评”造假也不新鲜。据某资深写手透露,在一些热门社交平台上,都有职业买手、网络大V等通过写“用后感”制造“网红”产品,但实际上写手并没有用过这些产品。

    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网红”产品推手们所采用的营销手法,但对社交平台提出了一些规定。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网红”产品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对其采取监管措施。但是,由于“网红”产品往往可以带来巨大的流量,很多社交平台对这种营销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从长期看,问题“网红”产品赚一把就走、追逐短期利益的行为,会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仅损害诚信经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也让普通消费者深受其害。一些“网红”产品的抄袭仿冒行为,尤其值得注意。

    提高品质是王道

    “网红”产品实际上也是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大众消费升级的产物。从“最划算”升级到“我喜欢”之后,紧随而来的是对“我喜欢”内容的升级,这是社交媒体用户从过激消费到理性消费的必经之路。专家也指出,未来对产品的体验感和品质感将逐渐取代价格与名人效应,最终成为左右用户选择的重要因素。

    “网红”产品也会因为市场的调控能力(例如销量、口碑)而优胜劣汰。因此,要想长远发展,“网红”产品同样需要抓住“品质”和“体验”这些重要因素,进行升级换代,从专注流量到专注产品,抓住“网红”产品的“品质爆点”,做经得起检验的爆款产品。这种思维才是“网红”产品畅销不衰的不二法门,也符合商业市场的规律。

    对于市场监管,专家则建议,要对“网红”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建立诚信追溯机制,一旦失信将永远被贴上失信者的标签,让其在商业市场上寸步难行。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