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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约谈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规范网络转载

    国家版权局29日在京约谈了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国家版权局强调,网络服务商直接转载传统媒体作品的,要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著作权法基本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依法转载他人作品时,要主动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不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要积极与权利人及相关版权组织开展版权合作,完善授权许可机制,遏制网络侵权盗版。

    据了解,下一阶段,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网络转载领域存在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引导网络企业加强版权自律、规范版权管理,推动网络平台与权利人(组织)、版权相关联盟(协会)开展版权合作、探索符合网络使用需求和传播规律的转载授权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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