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里音乐资源一直是侵权泛滥的重灾区,很多KTV都在使用涉嫌侵权的音乐资源,成了缺乏管理与规范的“灰色地带”。
最近去KTV,不少消费者可能会失望地发现,一些经典的“KTV必唱金曲”不见了。这是因为10月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删除非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大规模的曲目下架,是音集协主动建议KTV采取的行动。和“事后补救”相比,更像是提前规避侵权风险。而音集协这么做,也是在依法行使集体管理职责。
随着音乐领域的版权保护日益加强,随便上网就能下载音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各大音乐平台都开始要求用户支付版权费用,而缺乏版权的音乐作品则不得不陆续下架。但是,KTV里的音乐资源一直是侵权泛滥的重灾区,很多KTV都在使用涉嫌侵权的音乐资源,成了缺乏管理与规范的“灰色地带”。
音集协发表这一文件,虽然会让很多热衷“K歌”的消费者感到难过,却表达出了保护版权的坚定态度。长远而言,对行业利大于弊。它鼓励那些被侵权的版权方积极维权,也强化了版权方对国内版权市场的信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音乐领域各种侵权行为的生存空间将不断被挤压,而“灰色地带”也终将彻底消失。
不过,仅仅一纸文件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要真正在KTV里落实版权保护,还有很多配套措施需要考虑。现实中,必然会有KTV商家试图暗度陈仓,蒙混过关。毕竟这次要求下架的曲目中包括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版本的《十年》《K歌之王》《你的背包》和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的《泡沫》《你把我灌醉》等,这些都是活跃在KTV热歌榜上的“名曲”,下架会给KTV带来直接的损失。因此,有关部门还须采取持续有效的监管措施,才能让版权保护落到实处。
对这次音集协的公告,不少常去KTV的消费者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认为一次性下架这么多歌曲,会让他们无法唱到自己想唱的歌曲。然而,这种不满情绪其实是“盗版时代”的一种思维惯性。习惯消费盗版资源,正是造成过去版权方维权困难的重要原因。在这个版权保护不断加强的时代,改变涉嫌侵权的消费惯性是消费者的责任。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