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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县一男子恶习不改 二次酒驾被处罚

    5月18日中午,安徽省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城区南门口查处一起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这个驾驶人孙某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了,并且再一次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今年2月份孙某就因酒驾、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过。

    5月18日13时许,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寿县南门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孙某驾驶着三轮摩托车经过南门口,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孙某进行了酒精检测,驾驶人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将孙某带回交管大队,经过进一步调查,执勤民警发现,孙某这回竟然是一年内第二次酒驾了。今年2月,孙某曾因酒后驾车并且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三天,罚款2050元。但他却不吸取教训,事隔三个月,再次犯了同样错误。为此,他将面临行政拘留5日,罚款2550元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通讯员:刘容海  汤子浩)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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